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与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2人,其中林学一级学科(包括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6个二级学科)预计招收16人,林业工程一级学科(包括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林产化学加工工程3个二级学科)预计招收9人,风景园林学一级学科(包括规划设计、园林植物2个方向)预计招收7人,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对分学科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全日制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我校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选拔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实行普通招考方式进行选拔,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录取。
四、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毕业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可报考专业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信息为准)。
3.同等学力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报考条件:
①参加过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须由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或已取得在职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②具有副高以上高级职称(含副高),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SCI收录论文1篇以上),或获省部级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
③符合上述报考要求者报名时须提交有关论文、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现役军人考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6.持境外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五、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时间:年12月16日—年2月26日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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