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法学院
招生简章
经济法学、民商法学
南开大学
南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首批“双一流”大学,是首批“工程”和“工程”高校,是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母校。南开大学创建于年,创办人是近代著名爱国教育家张伯苓和严修。
南开大学法学院
年南开大学建立法学系;1年著名法学家李光灿教授领衔成立了法学研究所,法学家吕世伦教授担任首任所长;年获得国际经济法硕士学位授予权;年成立国际经济法研究所,高尔森教授担任首任所长;年起教育部在南开大学设置“经、管、法”试点班,作为复合型人才培养基地。特色优势
在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之外,紧握时代脉搏,设置系列实战型课程,进一步促扩充学员的理论知识,提升学员实战操作能力。
由南开大学派出的专家教授队伍为主要教学力量,同时聘请具有丰富实战经验行业高管、管理机构资深专家等举办学员座谈,从政策、理论和实践三个层面为学员提供最为有效的师资保障。
以知识、人脉、事业为核心,课程学习与校友会活动同步进行,学员通过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建立高端的人脉资源。
培养方案
01
培养方向及目标公司治理法律制度、财税金融法律制度、房地产与建筑法、知识产权法、民法、商法等
1、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既能从事立法工作和司法实务,又能从事法学教育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法律专门人才。
2、本专业学员可以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相关法律工作。
02
招生对象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旨在提高本人业务素质者,均可报名;
2、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含满三年,通过相关考试)
3、免试入学。
03
学制及学费1、学制:两年
2、费用:异地管理费,两年学费元。(费用包含考试、教务、讲座活动费用等)
04
学院结业及证书1、学员完成规定的专业学习科目,并经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2、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须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南开大学课程水平考试,在国家出版署批准的正式刊物(ISSN国际标准刊号、CN国内统一刊号)上独立发表不低于三千字的专业论文,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3、非本专业的报名学员需补修本学科5门主干课(中国法制史、宪法学、法理学、刑法学、民法)。
05
经济法学课程
06
民商法学课程07
教学方式
1、学校周末安排时间集中面授;
2、穿插具有实战性讲座。
08
增值服务1、举办各类专题讲座、沙龙、拓展等活动;
2、专业多,各专业课程共享;
3、入学后加入南开大学校友会,可与万人南开校友互动,可参加校友会沙龙及各俱乐部等活动。
报名
方式
1
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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