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已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就业机会。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要根据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聘条件,对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各地要合理制定人才落户条件,精简落户凭证,简化办理手续,为不同教育形式的研究生提供平等落户机会”。尽管有教育部等部委的明文规定,但不少用人单位却依然区别对待,发布“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等招聘要求,或者在面试时候,对接收到非全日制研究生求职者递交的简历实行区别对待。
就业指导老师结合用人单位招聘面试和用人需求的实际情况,给“非全日制研究生”支支招。
01
为什么有些用人单位不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呢?
第一,可能是不了解相关政策。很多用人单位将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在职研究生”划等号,也可能有“交钱就上”“混文凭”等误解。
第二,可能是不敢招。尽管有的用人单位认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很优秀,也希望招收,但又担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毕业手续不完备,影响正常签约,浪费招聘名额,所以不敢大胆招聘、大胆用人。
02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求职时候应该怎样做?就业指导老师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当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应聘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单位明确将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求职者排除在招聘范围之外,可以主动告知用人单位,要说明个人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与全日制考生的国家录取分数线是一致的,并且,自己具备多年的工作经验和理论知识积累,综合素质过硬,请用人单位给予公平的应聘机会。必要时还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相关的情况,争取改变这一歧视状况。
第二,如果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招聘启事上没有看到关于排除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资格的信息,并且在投递简历、笔试、面试的过程中均没有收到招聘单位明确告知不能接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相关信息。但是没有成功应聘成功,也不能简单地将原因归结为遭遇到了就业歧视。应客观从笔试、面试情况来考虑,是否由于综合成绩排名未能靠前而导致应聘失败。只有客观地认知自己应聘失败的原因,才能够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策略。建议非全日制的毕业生首先消除自己心中的“受歧视”潜意识,认真地对待简历投递、面试和笔试环节,只有拿出真材实料,尽量地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才能够在应聘中脱颖而出。
第三,建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及时全面地掌握国家关于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和就业政策的文件精神,以便在投递简历、笔试和面试过程中,当招聘单位的人事部门对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提出疑问时,自己能够准确全面地向用人单位宣传和普及国家的相关政策,打消用人单位的疑虑,确保自己获得公平就业的机会。
总之,随着国家关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和就业政策的完善和宣传普及,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会改变以往,正确认识和欢迎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这个过程中,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兼顾学习和工作的同时,应增强自身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依靠自身过硬的综合能力在就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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