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要求做好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自3月12日起,有序逐步恢复日常治疗服务。
1、自年3月12日起,医院恢复日常诊疗服务工作。
2、内科、外科、发热门诊、急诊科、西药房、收款室、放射科、特检科、化验室、所有住院病区等科室24小时值班;妇科、口腔科、中医科门诊、中药房、预防保健上班时间为8:00-12:00;13:30-17:00;
3、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就医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需佩戴合格口罩,发热患者请至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间保持安全距离。
4、请先到预检分诊处检测体温,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服从分诊安排。
5、在医院公共区域,望做到不扎堆、不聚集,就诊时原则上最多1人陪同,等候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间隔。
6、医院按照院感管理要求,定期做好消杀清洁工作,营造安全就医环境。
7、住院病人如病情允许尽可能禁止陪护,特殊情况必须陪护时,需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
8、陪护人员须每天监测体温两次,并做好登记,要戴口罩,勤洗手,做好防护;如有发热、乏力、咳嗽、气促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各护理单元。
9、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医疗服务工作如有变动,会及时向社会公布,请您